青岛“一桌买三次单”现场视频曝光!三位买单人发声:从来没人找我们调查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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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“一桌买三次单”现场视频曝光,三位买单人发声:没人找我们调查过。
《恶过大虾事件,狂砸“好客山东”牌子!青岛“良友味道”一桌多收6000多元!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崂山发布官博发布《情况通报》,直接定性: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,“多收取6000元餐费”的情况不属实,是错收了3400元餐费……“
当晚的视频显示,在警察来到青岛“良友味道”酒店之前,消费者对酒店的店长和收银员说:前有青岛大虾,现在是青岛良友,太黑了……
在警察来到青岛“良友味道”酒店之后,顾客发出灵魂之问:为什么一张桌子买三次单,你给我解释一下?
刚刚,一桌买三次单的三位消费者站出来发声,还原当晚在青岛“良友味道”聚餐被收割的经历。
第一位买单2922元的周先生说,事发至今,他没有接到过来自青岛任何一个部门的电话,崂山市场监管局所谓的“错收”完全是颠倒是非,欲盖弥彰,意图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周先生说,发生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,不找消费者了解情况,而是对无良店家的说辞照单全收,实在是匪夷所思。
第二位买单3400元和2227元的肖先生事发当晚对出警的民警说,涉嫌正常经营之下(用)不正当的经营行为侵占了其他人的财务;涉嫌违法的手段欺行霸市存在不正当竞争,侵害了其他经营户的利益;涉嫌涉嫌欺诈的行为来骗取他人财务。
酒席快结束刘女士来到收银台结账,王店长与魏小姐故意隐瞒前面已经买过两次单的事实,拿出账单让刘女士结账。这个时候,肖先生与周先生先后来到收银台,事情穿帮。就这样,原本“户外1号”2922元、酒水单452元、“大厅7号”1775元,三项合计5149元的费用,在刘女士完成买单前,酒店前面已经收取了周先生和肖先生(2922元、3400、2227元)合计8549元。
第三位买单的刘女士写了一篇《良友味道重复收费事件情况说明》的长文,还原了当晚的场景。
刘女士在《良友味道重复收费事件情况说明》的长文中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。
1、当天落座没多久,在店员上菜时肖先生提议拍照留念,店员就帮我们拍照留念,店员应该是清楚肖先生是我们这一桌的。所以到底是忙中出错记错了人,还是故意,我不得而知,希望有经营餐饮方面的网友帮忙解惑一下,店员认错的可能性大不大。
2、当天肖先生买了两桌的单,分别是户外5和大厅7,退款了两次,如果说户外是认错人,那么大厅应该不会出错,为什么还能同意肖先生为我同事的这桌买单。难道在这家酒店是来人都可以买单不核实信息的吗?
3、当天周先生第一次买完户外1的单,就算肖先生买错了单,那么在我最后过去结账的时候应该告知我已经买过单了,而不是装作一无所知的打印小票让我买单。
4、如果我没有在买单时遇到肖先生,就不会发现肖先生买了单。如果我和肖先生等一行人没有在收银台停留质问,周先生就不会发现我们是在买单,就不会告诉我他已经买过了单。那么按照中国人交友聚餐的逻辑,是不是都想着难得相聚,我偷摸把单买了吧。并且不会告诉同行人:哎呀,大家伙,我已经把单买了哈。按照这个逻辑,我想大概是分开回到各自的城市后,这件事也不得而知。就算发现了,我们还能各自打个飞的去要个说法吗?
5、简单总结一下,我们一行共14人,分别落座户外1和大厅7。周先生第一次买单,户外1的,付款2922元。肖先生第二次买单,户外5和大厅7的单,分别为3400元,2227元。我第三次买单,户外1和大厅7的单,分别2922元,465元,1775元。如果没有意外,也就意味着我们这帮人不止把户外1和大厅7的单买了两次,还帮户外5买了单,当然,户外5不是我们自愿买单的,是店员让肖先生买的,肖先生认为他买的也是户外1 的单。
6、我没有经营过餐饮,也不了解小票上的第几次打印这个事情是什么意思。但是是不是买单才会打印小票这个事情我还是知情的。如果按照店家所说的是户外5逃单了,肖先生结账的单子是第四次打印,逃单那一桌前面打印的三次结账单怎么解释呢?
7、大厅7这一桌,肖先生买单是结账2227元,我要求店员退款后,小票显示我需要支付1803元,最后核对清楚后,我支付1775元。户外1这一桌,周先生买单2922元,在我要求退款后,由于酒水和菜品有增加部分,所以出现了第二张结账452元的小票。结账结束后返回酒店我又仔细核对了单子,发现多收了5扎纯生扎啤,当天我们同行的朋友都喝了酒,但是都没有喝多,如果喝的七晕八素,我也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核对清楚了。
8、崂山发布作为官方,这样的发声未免太伤我们外地游客的心。什么是事实,明明是一桌收了三次钱,这总是存在的吧,你们的调查只听信了店家的一家之言,为什么不找我们消费者核实一下?商家的行为固然让客户伤心,但是比不上您这样的官方发布让人伤心。
18:49:38,“户外1”客人周先生来到收银台,第一次买单。
19:34,22:07,“户外1”客人肖先生来到收银台第二次买单。
酒席快结束时,刘女士第三次来到收银台结账,意外穿帮,未遂。
刘女士在长文里说,“相比我的城市来说,青岛的夜晚海风微凉,啤酒口味纯正,海鲜品种繁多,我很喜欢青岛。但是经过这一次,我应该不会再去了。”
长文最后,刘女士做了三点声明:
1.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,崂山市场监管局对良友味道经营管理问题做任何处罚是官方的事。
2.我需要良友味道负责任的一个道歉。诚恳的道歉。
针对某些势力恶意泼脏水的人行为,刘女士声明:如再有自媒体或公众号恶意揣度人心,发布不实信息,我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。
对于这样没有底线没有节操的无良烂号,我实在是懒得搭理。(作者:宾语 )(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:lzkj3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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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夏荷
审稿|宾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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